江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同免费的午饭合同诈骗案
时间: 2025-03-21 06:37:22 | 作者: 新闻中心
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通讯员刘博晗、刘梦秋)近来,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同免费的午饭合同诈骗案子,被告人谎报拿下大项目骗得餐厅送餐,获利不成反获刑。
被告人易某曾是武汉某餐厅担任配送盒饭的司机,2023年头,易某从原餐厅辞去职务。同年3月,易某联系数家餐厅老板,谎报自己有资源能获得两家大型公司午饭盒饭招投标项目,并经过假造公司印章、招投标网站等方法,别离与餐厅老板徐某、丁某签定送餐协议书、工作餐配送服务合同、协作协议等文件,约好给易某所称的订餐单位送餐,易某从中抽成获利。
协议签定后,徐某、丁某按照合同约好将午饭盒饭送至约好地址,易某又自行经过货拉拉运送等方法,将盒饭再送至江汉区协作单位门口。
2023年3月至4月,徐某、丁某与易某一向以这样的方法协作送餐。后因易某迟迟不结货款,徐某、丁某发现事有奇怪,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。
为何骗得盒饭免费送别人?庭审中,易某供述,他是想经过先免费供餐的方法翻开商场,便利后续拿到送餐订单,本身没资质和才能供给盒饭,所以骗得餐厅老板的信赖施行了上述行为。
经审理查明,徐某、丁某地点的餐厅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配送合计13000多份午饭盒饭,形成经济损失38万余元。期间易某别离交还丁某、徐某8000元、65000元,易某诈骗徐某、丁某合计31万余元。案发后,易某的家族代其补偿徐某85000元并获得体谅。
江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,被告人易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,假造企业公章、冒用企业名义与别人签定合同,骗得别人资产,数额巨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第(一)项之规定,构成合同诈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,并责令其向被害人丁某退赔经济损失十二万余元。
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,在签定、实行合同过程中,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,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合同诈骗中的诈骗手法多种多样,除法条罗列几种典型的诈骗手法,虚拟公司布景、公司资质、公司人员身份等信息,使对方对公司信誉实行才能等发生错误认识而协作,也归于诈骗行为。在此提示合同签定两边,在缔结合同之前要审慎了解对方的资质、身份、实行才能等状况,防止落入合同诈骗的圈套。一起要秉持契约精力,自觉实行合同内容,一起保护公正、诚信、有序的商场买卖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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