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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5日起!学校食堂安全新规发布事关用餐安全的重要规定!

时间: 2025-05-10 06:21:41 |   作者: 新闻中心

  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传出了一条令人关注的消息:自2025年4月15日起,关于学校、托幼机构、医院以及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将有新的规定。这一措施旨在提高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性,为学生和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保驾护航。大家可能会好奇,这些新规到底包含了哪些内容,对我们的生活又有怎样的影响呢?

  新规的正式名称是《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,这个规定一共涵盖了27条具体条款,从责任分配到食品安全管理等多个角度进行了详细规定。由于集中用餐单位通常涉及到大量人员的饮食安全,这一新的管理规定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。此举不仅是在响应社会对食品安全日渐增长的期待,也是对当前校园及医疗机构等环境下用餐安全的严格把控。

  具体来说,这些规定首先强化了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,要求单位一定要对食堂、承包企业及供餐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依法管理。在选择承包经营企业时,单位需要优先选取已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企业。同时,对于所订购的食品,单位也一定要进行查验,确保食品安全质量达标。

  此外,新规明确了单位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每个单位须建立完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配备合格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。不仅如此,特别是针对学校和幼儿园,规定强调在委托承包经营时,相关单位也需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。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管理标准,也确保了年纪较小的孩子们在饮食安全上的特殊需求得到了重视。

  在日常管理上,规定要求单位食堂、承包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的工作制度,确保每一环节的食品安全都能受到有效监控。一经发现单位未按要求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,将依法予以处罚。这无疑增加了相应责任的法治化,提升了公共安全的预防能力。

  更值得关注的是,新的规定还加强完善了各相关主体协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机制。集中用餐单位与承包企业、供餐单位之间需要依法签订合同,确保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责明确。此外,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会商机制,通过定期交流和共同排查,消除潜在安全风险隐患。这种合作不仅能加快问题的发现,也能够更有效地管控可能的风险。

  值得一提的是,针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情况,相关单位一定要立马停止餐饮服务活动,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上报,确保事件能获得及时处理。从某一种意义上看,这项规定是在大大增强对风险的防范能力,最大限度地考虑了众多购买的人的饮食安全。

  随着这种新规的即将施行,学校、医院和其他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必将得到更为严格的把控。不少家长和学生也许会感到欣慰,因为这不仅意味着用餐更加安心,也反映了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。新规的推出,有望让大家在享受美食的同时,能吃得更加放心。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?你觉得这样的变化能真正改善我们用餐的安全性吗?

  让我们一起期待这项规定的落实,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的饮食环境将越来越安全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加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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